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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方针是什么?责任制度是什么?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admin 2024-09-03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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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方针是什么?责任制度是什么?

【答案】: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迷信防控,依法控制,促成肥壮”的方针和“谁运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山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法

1. 依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关系规则,本方法应运而生。

2. 本方法的实用范畴涵盖了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木、林木种苗的病虫害预防和控制上班。

3.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上班应以迷信营林为基础,以生态预防为基本措施,以化学防治为应急手腕,并应贯通于育苗毁林、营林、采伐应用的全环节。

4. 实行谁运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森林运营局、国有林场、国有种苗繁育单位、森林和家养生物类型人造包全区、景色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其余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运营的林木出现病虫害,由运营者担任防治。

5. 各级人民政府应增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上班的指导,实行指导指标责任制,激励和允许森林病虫害防治迷信钻研,推行运行先进技术。

6.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上班,由其委托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担任森林病虫害防治的详细组织实施上班。

森防检疫机构的重要职责包含:展开森林病虫害考查和预测、树立技术资料档案、编制防治布局、方案并组织实施、展开迷信钻研和技术指点。

7.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活期组织本辖区内森林病虫害普查上班,全省森林病虫害普查上班普通每五年启动一次性。

8. 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在毁林、运营优惠中应遵守关系规则,包含植树毁林须遵守毁林技术规程,新毁林中混交林面积应占到毁林面积的60%以上,连片纯林面积不得大于100公顷等。

9. 对出现病虫害的森林和林木,无关单位应采取物理、生物、化学、营林相结合的方法启动综合控制,制止捕杀林内害鸟、益兽。

防治森林病虫害须经常使用经国度无关部门同意注销的农药种类,倡议经常使用微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类农药。

10. 各级森防检疫机构应确定专职测报员。

各乡镇林业上班站、国有林场、国有种苗繁育单位应设立专职森防员,担任辖区内林木病虫害考查,帮忙实施防治上班,并向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防检疫机构报告。

11. 各级人民政府应兼顾布置本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所需事业开展费用和基础设备树立资金。

县级以上方案、财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实践须要,搞好设备树立。

12. 出现爆发性森林病虫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或许出现风险性森林病虫害,外地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13. 出现爆发性、风险性森林病虫害不采取防治措施的单位或团体,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出现森林病虫害的单位或团体下达防治通知书,责令限期除治。

14. 森林病虫害防治所需费用,实行谁运营、谁投资的方法。

森林运营局、国有林场、森林和家养生物类型人造包全区和森林公园,从育林基金、木材开售支出、多种运营支出和事业费中处置;其余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由运营者承当。

15. 对临时没有经济支出的森林、林木和常年没有经济支出的防护林、水源修养林、特种用途林或出现大面积爆发性、风险性森林病虫害的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实践须要,每年布置必定的专项防治经费,并从乡村毁林贴补费中划出必定比例作为防治贴补费,予以搀扶。

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法

1. 为包全森林资源,促成林业消费开展,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森林病虫害防冶条例》,结合本省实践,制订本方法。

2. 本方法所称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森林、林木(包含果树和桑树)、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果品的病害、虫害和鼠害(以下简称森林病虫害)的预防和除治。

3.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控制”的方针。

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在林业消费的采种、育苗、毁林(建园)、哺养控制、采伐(采收)和储运等各个消费环节,都应当实行迷信控制,驳回克服森林病虫害出现、开展的先进技术和措施,发明无利于林木肥壮成长的环境。

4.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上班,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担任森林病虫害防治详细组织上班。

乡(镇、区)林业上班站担任组织本乡(镇、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上班。

市区人民政府市区园林和绿化主管部门主管市区布局区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上班。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景色名胜区主管部门主管所辖的景色名胜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上班。

5.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运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铁路、公路和水利设备的防护林以及公营农牧场、部队营区等区域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上班,一概由运营、经常使用单位担任。

6. 毁林名目的设计方案,必定包含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大型工程毁林名目的设计方案,应当征求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的意见。

7. 营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和其余具备包全价值的林木,应当一致布局,正入选配树种,实行混交种植。

较大面积的林区(包含果园和桑园),必定设有隔离带。

8. 严禁经常使用带有风险性病虫害的种子、接穗、种条和苗木启动育苗、毁林(建园)。

9. 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应当及时启动哺养控制,不得适度修枝。

10. 濒死木、枯立木、风倒木大风折木,以及感化病虫害失去培养价值的林木,应当及时伐除,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11.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组织指点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采取设置人工鸟巢和喂食设备等措施,招引鸟类,包全林内有益生物。

12.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树立和完善森林病虫害测报点,并使其构成网络,担任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告上班。

13. 相邻区域的林业主管部门和无关部门应当树立森林病虫害的联结防治制度。

出现森林病虫害时,外地林业主管部门和无关部门必定在规则的期限内,通知毗邻区域的林业主管部门和无关部门。

被通知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防止病虫害蔓延。

14.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全民一切的森林和林木,依照国度无关规则,区分从育林基金、木竹开售支出、多种运营支出和事业费中处置;群体和团体一切的森林和林木,由运营者累赘,各级人民政府可给予适当搀扶。

对临时没有经济支出的森林、林木和常年没有经济支出的防护林、水源林、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其所需的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搀扶。

出现大面积爆发性或许风险性病虫害,森林运营单位和团体确实有力累赘所有防治费用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贴补。

15. 林木集中的区域,应当逐渐实行森林病虫害保险制度,详细方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无关保险机构制订。

16. 违犯本方法的规则,用带有风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启动育苗、毁林(建园),以及出现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许除治不力,形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许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除治、抵偿损失,并可处以一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17. 偷窃或许故意损坏林内有益生物包全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控制处分条例》的规则处分。

18. 对本方法第十六条规则行为的责任人员或许在森林病虫害防治上班中有尽职行为的国度上班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下级机关给予行政奖励;构成立功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清查刑事责任。

19.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选择不服的,可以在接四处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外向作出处分选择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放开复议,对复议选择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选择书之日起十五日外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四处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放开复议或许不起诉又不实行处分选择的,由作出处分选择的机关放开人民法院强迫口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