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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木材市场治理暂行方法-97批改 (甘肃省木材市场管理办法最新)

admin 2024-09-21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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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木材市场治理暂行方法(97批改)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央、国务院无关规则,为了包全和正当应用森林资源,波动禁止乱砍滥伐森林和林木,增强木材市场治理,保养国度、群体、团体和消费者的利益,联合我省实践状况,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木材市场由外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启动治理,林业、公安、税务、物价、物资等部门要亲密协调、配合,独特把木材市场管好。

第三条 加入木材市场买卖优惠的单位和团体,必定接受工商行政治理和无关部门的监视治理,并按规则缴征税金和市场治理费。

第四条 在林区和林缘县一概不放开木材市场。

其它地域须要开设木材市场时,应本着繁难大众、无利治理的准则,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木材集散地开设固定木材市场。

农贸市场上零星上市木材,也要在划定的地域内启动买卖。

波动取缔木材黑市买卖。

第五条 在木材市场发售木材及木制成品、半成品的单位,必定持有县以上(含县)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开售证》;外地农民和城镇居民在自留地和房前屋后自产的木材及旧木料,凭村(居)民委员会发给的《开售证》上市买卖;外省合法流入的木材及木制成品、半成品,必定持有无关省规则的木材运输证实能力进入木材市场开售。

第六条 林区和林缘县内的群体和村民自产木材,由县林业部门经销或由县林业部门委托的收买单位代销。

其余单位和团体一概不准进入林区间接向木材消费者收买木材及其制品。

第七条 不准许团体贩运、运营木材。

公营林业企事业单位消费的木材,按省上无关规则启动调拨和经销。

严禁公营林业企事业单位消费的木材进入集贸市场开售。

第八条 在木材市场上买卖木材,须经工商行政治理和林政治理部门指定的检尺员依照国度木材检尺规范检尺,并出具检尺码单。

第九条 木材出县、出省,必定持有相应级别的林政治理部门签发的运输证实。

团体和经同意合法运营木材的企业从木材市场上收买木材需外运出县、出省的,凭木材市场出具的证实,按《甘肃省木材、林木产品运输治理方法》的规则操持出县、出省运输证实;国有林区的林副产品(不含《甘肃省木材、林木产品运输治理方法》规则的林木产品)出县、出省的,由县林政治理部门签发运输证实。

无运输证实,铁路、交通部门不得承运。

第十条 增强对木材多少钱的指点,必要时由省物价委员会协同无关部门,规则木材市场的最高限价和最低包全价。

第十一条 严厉保养木材市场的反常买卖次第,严禁任何单位和团体购置无证采伐的木材。

不准伪造、买卖、涂改木材票证;对哄抬多少钱、就地转手倒卖等违法行为要轻薄查处。

第十二条 各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林政治理部门,要踊跃宣传国度无关政策和本方法。

对违犯本方法的由工商行政治理、林业、税务等部门按下列规则解决:(一)对违犯本方法第四条规则在场外启动黑市买卖的:材主有运营加工容许证和木材运输证的,除按规则征收税款外,加倍收取市场治理费;材主无运营加工容许证和木材运输证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已售出的,补交税款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盗伐森林和林木,违犯《刑法》、《森林法》形成立功的,由司法机关清查刑事责任。

(二)对违犯本方法第六条规则,私自进入林区收买木材的单位和团体,所收买的木材按外地收卖价由林业部门收买;已运出开售的,处以开售总额10%至20%的罚款,但最多不超越3万元。

(三)对违犯本方法第十一条规则,发售、购置无证木材者,处以买卖总额10%至20%的罚款,但最多不超越3万元。

(四)对违犯本方法的规则回避税款的,按国度税收法规解决。

(五)依法查扣和解决的木材、木制品及罚款,必定按规则填写查扣证(或拘留单)、解决通知书和罚款、没收单据,一切罚没的财物一概按规则上缴外地财政。

(六)依法查扣和解决的木材、木制品及罚款,必定按规则填写查扣证(或拘留单)、解决通知书和罚款、没收单据,一切罚没的财物一概按规则上交外地财政。

违者一概以贪污论处。

第十三条 木材市场治理人员要榜样遵守国度法律,秉公办事,不得玩忽职守,以权谋私。

对秉公作弊、贪污蜕化、借机巧取豪夺者,要从严解决。

第十四条 附则:(一)我省的林区县是:迭部县、文县、两当县、康县、舟曲县、徽县、卓尼县、华亭县、夏河县、肃南县、天祝县、临潭县和北道区。

我省的林缘县是:临夏县、和政县、康乐县、临洮县、礼县、渭源县、岷县、张家川县、宕昌县、积石山县、西和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华池县、成县、漳县、庄浪县、武都县、秦城区。

(二)本方法中所提到的《开售证》、《运输证》由省林业厅担任印制和组织发放。

详细方法由林业厅另行通知。

(三)本方法委托省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担任解释。

(四)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的无关规则与本方法有抵触的局部,按本方法口头;今后国度如有新的规则时,按国度规则口头。

甘肃省木材市场治理暂行方法-97批改 (甘肃省木材市场管理办法最新)

广东省木材运营加工运输治理方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广东省木材运营加工运输治理方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局部详细规则了违犯规则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分措施,旨在保养木材资源的正当应用与治理,确保林业生态安保。

以下为各条款的概述及处分内容:第二十七条明白了对无容许证运营、加工木材,超出容许证范畴运营、加工,收买无合法起源木材,私自进入伐区收买木材,以及私自运营、加工疫木等行为的处分。

处分措施包含没收合法运营、加工的木材、违法所得,罚款以及取缔等。

对收买无合法起源木材的行为,还或许处以合法收买木材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对私自运营、加工疫木的行为,除罚款外,还或许触及其余违犯植物检疫规则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则针对违犯木材运输规则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分。

处分措施包含没收合法运输的木材、罚款以及拘留运输工具等。

关于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数量超出规则、经常使用涂改、伪造的木材运输证、以隐匿、伪装、强行冲卡等模式回避审核等行为,处分力度从罚款到拘留运输工具不等。

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行为,还会处以运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详细规则了对依法没收的木材的解决模式。

没收的木材须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赞同后,变卖给木材运营、加工单位和团体,或启动地下拍卖。

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对依法不能变卖、地下拍卖的木材,将依照国度的无关规则启动解决。

第三十一条对林业主管部门和木材审核站上班人员在口头职责环节中的不当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秉公作弊的上班人员将遭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的奖励,形成立功的将依法清查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广东省木材运营加工运输治理方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局部旨在经过明白的法律规则和严厉的处分措施,确保木材资源的正当应用和治理,保养林业生态安保,并对口头职责的人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证法律的有效口头。

贵州省木材运营治理方法

第一条 为包全和正当应用森林资源,增强木材运营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无关法律、法规,联合本省实践,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木材运营的单位和团体,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木材运营,包含从事木材加工、运输的优惠。

本方法所称木材,是指原木、锯材、竹材、木片、树蔸、木炭和胸径5厘米以上的活体树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木材运营治理和监视上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余无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木材运营监视治理上班。

第五条 从事木材运营加工的单位和团体,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放开,支付木材运营加工容许证。

村民应用起源合法的木材加工大批的农具、家具和修建屋宇等除外。

木材运营加工容许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致印制。

第六条 放开支付木材运营加工容许证的单位和团体,应当具备与其运营加工规模相顺应的场合和设施,有能够正确识别、测验木材的人员。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放开之日起20日内启动审查;对合乎条件,并合乎本地木材运营加工规划规划的,颁发木材运营加工容许证;对不合乎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容许的书面选择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放开人享有依法放开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第八条 村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团体一切的零星林木,须要进入市场的,应当取得乡(镇)林业站或许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实。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木材买卖市场启动监视治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团体不得运营加工无合法证件的木材。

第十条 运输木材的单位和团体放开木材运输证,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一)林木采伐容许证或许证实木材起源合法的其余证件;(二)植物检疫证;(三)木材检尺码单或许木材运输单;(四)木材运营加工容许证;(五)林业费金收据和完税票据;(六)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余证件。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放开资料之日起3日内启动审查,对合乎条件的,颁发木材运输证;对不合乎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容许的书面选择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放开人享有依法放开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第十二条 单位和团体运输木材的,应当持有木材运输证。

承运木材的单位和团体应当查验木材运输证。

运输国度一、二级包全树种木材的单位和团体,应当持有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珍稀树种木材公用章的木材运输证。

第十三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进入货运车站、码头和木材运营加工场合以及车、船内,实施下列事项的监视审核,但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和贵州省木材审核证:(一)运输木材能否持有木材运输证,证货能否相符;(二)加工木材能否持有木材运营加工容许证;(三)运营加工的木材起源能否合法。

第十四条 运输木材的单位和团体,在运输途中因不凡要素以至木材运输证超期的,应当在超期后5日内持原木材运输证,就近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换取有效木材运输证。

超期后5日内未换取的,依照无证运输木材解决。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扣的木材,查证后确属违法的,查扣时期所出现的保存、装卸等费用由货主、承运人承当;因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过失形成损失的,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承当。

第十六条 偷漏、拖欠育林基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可处应补交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越3万元。

第十七条 违犯本方法规则,法律、法规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上班人员或许其余国度机关上班人员,违犯本方法规则,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秉公作弊,尚不形成立功的,依法给予行政奖励。

第十九条 本方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1997年12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改经过的《贵州省木材流通治理方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