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质量量安保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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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质量量安保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是为保证农产质量量安保,保养群众肥壮,促成农业和乡村经济开展,制订的法律。
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性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经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2021年9月1日,李克强掌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订正草案)》。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经过了新订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
2021年9月1日,李克强掌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订正草案)》。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经过了新订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农产质量量安保危险治理和规范制订
第三章农产品产地
第四章农产品消费
第五章农产品开售
第六章监视治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农产质量量法基本内容农产质量量法
1. 农产质量量法第七章为法律责任,共有12条,重要规则了农产质量量安保监视治理人员、农产质量量安保检测机构及其无关人员、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法律主体不实行法定职责和任务应承当的法律责任。
2. 法律责任是指违犯法律规则而必定承当的法律结果,分为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三类。
3. 农产质量量安保监视治理人员包含各级农业、工商部门中担任农产质量量安保监管的上班人员。
4. 农产质量量安保监视治理人员尽职将依法遭到行政奖励,包含正告、记过、记大过、升级、免职、开革等。
5. 农产质量量安保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许出具检测结果不实,都应当承当法律责任。
6. 农产质量量安保检测机构产生违法行为的处分方式重要是行政处分,包含经济处分与撤销资历“双罚制”。
7. 农产质量量安保检测机构不论是伪造检测结果,还是出具检测结果不实,只需形成了侵害,都必定依法承当抵偿责任。
8. 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许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许其余有毒有害物质的,依据无关环境包全法律、法规的规则处分。
9. 形成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方式有行政处分、民事抵偿、刑事责任等。
10. 违法经常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处分方式重要有行政处分,触及农业法、渔业法、畜牧法、农药治理条例、农业转基因动物安保治理条例、种子法、饲料和饲料减少剂治理条例、兽药治理条例等。
11. 农药经常使用不当的处分包含正告、罚款等,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12. 农业转基因动物的消费和运行的处分包含中止消费和运行、罚款等。
13. 饲料减少剂的经常使用和处分规则包含制止经常使用已停用、禁用或淘汰、未经审定发布的饲料、饲料减少剂和未经注销的出口饲料、饲料减少剂等。
14. 兽药的经常使用和处分规则包含制止经常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规则制止经常使用的药品和其余化合物等。
15. 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有建设和按规则保留消费记载的责任,不建设或伪造农产品消费记载的企业和农业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在必定的期限内必定依照本法需要改正自己不作为的行为,对逾期不矫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16. 未依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则启动包装、标识的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买的单位或许团体,依法责令限期矫正,关于不矫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17. 违法经常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减少剂等资料的处分包含中止开售和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8. 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开售的农产品产生违法行为的处分包含中止开售、追回曾经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开售的农产品启动有害化解决等。
19. 农产品开售企业开售的农产品产生违法行为的处分与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开售的农产品产生违法行为的处分相反,但执法主体是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20. 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售的农产品产生违法行为的处分分两种状况,一是与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违法开售的农产品所列情景一样,其处分方式、罚款额度一样,执法主体是工商行政治理部门。
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未设立或许未委托农产质量量安保检测机构,对进场开售的农产质量量安保状况启动抽查检测、发现不合乎农产质量量安保规范的,未需要开售者立刻中止开售,或许未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可以责令其矫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主体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1. 冒用农产质量量标记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行政执法中,发现冒用农产质量量标记的违法行为,需要违法行为人立刻中止违法行为,没收其冒用农产质量量标记所取得的合法支出,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2.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解决、处分农产质量量安保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许出具检测结果不实、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未建设或许未依照规则保留农产品消费记载的、开售的农产品未依照规则启动包装、标识的、经常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减少剂等资料不合乎国度无关强迫性的技术规范的、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开售制止开售的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未设立或许委托农产质量量安保检测机构,对进场开售的农产质量量安保状况启动抽查检测、发现不合乎农产质量量安保规范的,未需要开售者立刻中止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冒用农产质量量标记的等违法行为。
23.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担任解决、处分农产品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开售本法制止开售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24. 违犯农产质量量法规则形成立功依法清查刑事责任的重要有农产质量量安保监视治理人员不依法实行监视职责,或许滥用职权,形成立功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清查刑事责任;农产质量量安保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形成立功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则清查刑事责任;违犯法律、法规规则,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许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许其余有毒有害物质,形成立功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清查刑事责任;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情景之一,形成立功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则清查刑事责任。
25. 消费者购置的农产品存在毛病,存在侵害理想,且消费者人身或许他人人身、财富遭受侵害是因为农产品毛病形成的,有权提出损伤抵偿。
26. 消费者、开售者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开售不合乎农产质量量安保规范的农产品,给消费者形成侵害的,依法承当抵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经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性会议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发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历经2018年批改,2022年订正。
新订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共八章八十一条,比原法新增了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白了各级政府、无关部门和各类主体法律责任,提升完善农产质量量安保危险治理与规范制订,建设健全产地环境管控、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追溯、责任约谈等治理制度,并放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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